.......先自首...這個blog 不會只講web、flash、game的東西...
其實我很無聊的,有時候會去查一些有的沒的來看...多虧了Yahoo 知識+

資料來源:http://tw.knowledge.yahoo.com/question/question?qid=1306061313161

〔保釋金〕是裁定交保後,怕傳喚不到,或逃亡,會造成社會資源浪費而設立的,所以依起訴的罪責,來裁量保釋金的金額。

〔保釋金〕的多寡,通常完全在於法官的自由心證及慣例(法院曾經判例),他會依犯罪的刑度,與被保釋人有否逃亡之虞,來訂保釋金的高低,通常像一般吸毒、竊盜(偷機車、腳踏車、順手遷羊、臨時起盜心的)大都2萬-5萬,若是稍重的罪,如:槍砲彈藥可能就要7-10萬,像報載那種:上千萬或上百萬的大案件,通常都是跟社會案件有關的,譬如說像是:貪污、官商勾結、破壞金融秩序、上億元的違法超貸案或是殺人犯..等等保釋金都會很高。

〔保釋金的退還〕宣判結案後:即可憑收據領回保釋金,但有下列情形會被扣喔!通常只要被告在開庭都有準時出現的話,等到判刑確定,不管是否有罪,都會無息歸還!但是保釋出去後,傳喚如果一次沒出庭,就會沒收保釋金的一半,如果2次沒出庭,就會沒收全部,並發布通緝!(全省警察局會有通緝資料)
向法院繳交的保釋金,最後流落何方??
一、棄保逃亡及上述的傳喚不到案,那就二話不說沒入國庫充公!
二、案件結束(該服刑的服刑,該罰金的繳了罰金),退回給繳交保釋金的具保人!

1 則留言:

佳佳妹妹 提到...

請問具保人如果無法親自領回交保金,可否寫委託書請人代領?需要準備那些證明文件?謝謝